某某市某建设工程某某责任科技 诉于某某、武某某、某财产保险支科技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已经被浏览 2109 次 最后更新时间:2020-05-10 20:41:06 来源:admin
经过张东、王媛律师努力,某某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两项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其中一项(超载)为保险合同约定的拒赔情形,另一项并非保险合同约定的拒赔情形,因而部分支持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50%。一审判决后,双方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