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荣耀案例八 蒋某某事实劳动关系纠纷民事诉讼

已经被浏览 128 次 最后更新时间:2023-06-04 21:05:13 来源:admin
承办律师:马文涛
基本案情
原告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美团外卖”经营主体,被告蒋某某于2020年8月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原告通过“好活”平台对被告进行下单管理及工资发放,原告为包括被告在内的美团骑手投保了雇主责任险。
2020年9月,蒋某某在外卖配送途中因躲避车辆摔倒受伤,要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进行赔偿。但原告认为,委托人在入职时在“好活”平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承包其工作。双方形成诉讼。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蒋某某与原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案例评析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丰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很多用工形式是隐藏在劳务、承包、承揽等其他形式下的事实劳动关系。
美团作为比较大的网络购物平台,存在大量骑手,而且因为日常工作量巨大且长期参加交通活动,发生交通事故或各种意外事故的几率巨大但骑手与美团配送的运营公司之间以“承包”的方式隐藏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普遍存在,这不仅无法保护骑手的合法权益,也使因骑手配送而造成的其他交通活动参与者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承办人结合证据就骑手在工作过程中的用工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管理情况、劳动报酬发放等多方面进行了详尽分析,为以后涉及美团骑手配送过程中发生各种事故的处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及广阔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