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荣耀案例九 徐某某、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诉讼

已经被浏览 140 次 最后更新时间:2023-06-04 21:05:26 来源:admin
承办律师:高君马艳艳
基本案情
2017徐某刘某相识相恋,徐某表示向其父母徐某某、季某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置婚房、装修等,双方签订借条。
2018年1月季某某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为徐某刘某支付了部分购房预付款20万元。2018年2月,季某某直接转给徐某40万元。
2018年4月,徐某刘某登记结婚后,赴售楼中心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以徐某某银行卡支付了剩余购房款40万元。房屋交付后,徐某刘某进行了装修、入住。
后因刘某否认借款关系,徐某某、季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徐某和刘某共同偿还借款100万元,并支付奖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认款项用于了徐、刘二人的婚后共同生活判决徐、刘共同偿还徐某某、季某某借款,并支付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
案例评析
对于父母为子女用于婚后购房或用于婚后生活等出资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已经成为社会热点,争议较大。在此情况下,应当将法律关系的性质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根据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是借款还是赠与。
在证据的审核认定和采信上,应当注意适用《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准确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
虽然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基于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子女购房时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资金出,子女负有偿还义务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