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组织2020年度第三次集体学习

已经被浏览 2897 次 最后更新时间:2020-06-01 11:17:18 来源:admin





组织集体学习

研讨证据新规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

组织2020年度第三次集体学习

研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研讨会会场

合伙人李莉主持研讨会

       2020年5月30日上午,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在多功能会议室组织2020年度第三次集体学习,并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专题研讨会。

       学习和研讨会由合伙人李莉主持,本所执行主任石贵东、合伙人徐秋亭、高君、王建营、佟蕊出席,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共三十余人参加了学习和研讨会。

执行主任 石贵东

合伙人 徐秋亭

合伙人 高君

合伙人 王建营

合伙人 佟蕊

研讨会会场

       本次学习和研讨,特别邀请吴英旗老师为大家讲解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吴英旗老师现为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医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唐山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员,唐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医事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先后发表了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多部学术著作。

华北理工大学吴英旗教授

       吴英旗教授以《新证据规定的若干问题探讨》为题,对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进行讲解,并结合司法实践和亲办案例,重点对新证据规定中的自认制度、文书提出令、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法律行为效力与法院认定不一致时的处理、当事人陈述、私文书真实性的证明、免证事实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比较了新老证据规定的区别,说明了新证据规定的法理依据。
       吴教授讲解过程中,与会律师和实习律师围绕重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与会律师和实习律师对本次集体学习反响非常热烈,学习热情饱满,现场气氛热烈,交流互动频繁,充分展示了本所和谐深厚的学习氛围。

执行主任石贵东作总结讲话

       石贵东执行主任对本次集体学习和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由于受疫情影响,本所一度中断了线下集体学习,现在正在逐渐恢复中。本所律师和实习律师要与时俱进深入学习研讨,持续深耕专业领域;专职和兼职律师要加强互动,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新证据规定对律师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也给律师执业带来一定风险。本所律师要强化规范委托手续,做好接待洽谈笔录,履行证据真实承诺,防范化解执业风险。
       律师要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要跟上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只有及时掌握新知识,才能更好地避免执业风险、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次学习和研讨会促进了大家在理论层面对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更加深入的理解,对新证据规定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起到了规范和指引作用。大家纷纷表示意犹未尽,欢迎吴教授今后带来更多的法律讲座。

研讨会会场


研讨会会场


研讨会会场